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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帮促经济欠发达镇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帮促经济欠发达镇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0〕35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情况,现就继续做好8个经济欠发达镇挂钩帮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被帮促镇牵头市领导和市挂钩单位

  鉴于部分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已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撤并调整,按照牵头市领导与牵头部门工作分管相对应的原则,对六合区竹镇镇、溧水县白马镇、高淳县桠溪镇等被帮促镇牵头市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名单见附表。

  二、延长本轮经济欠发达镇帮促工作期限

  与《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统筹 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南京行动纲要》(宁委发〔2010〕29号)工作目标相衔接,将本轮对口挂钩帮促经济欠发达镇和“一区两县”的工作期限从2011年延长至2012年,年度发展增幅指标要求不变。

  三、进一步加大帮促工作力度

  各挂钩帮促单位要根据帮促年限延长、挂钩单位调整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帮促工作计划,充分挖掘整合帮促资源,把帮促重点放在发展规划编修、重大产业项目扶持以及用地、资金、技术等发展要素集聚上。要加大考核力度,重点考核帮促资金到位情况、招商引资成效、帮促项目完成等指标,并把帮促成效纳入机关作风评议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新组建部门和新参加帮促单位,应尽快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联络员,确保将帮促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7月23日

  附件:
市领导及挂钩单位帮促经济欠发达镇名单

  镇 别 市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

  六合区竹镇镇季建业 住建委民政局、城管局、交通局、体育局、宗教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合区新篁镇陈绍泽 纪 委经信委、药监局、地税局、南京化工园、南京供电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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