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先进单位的决定
(宁委发〔2012〕11号 2012年1月28日)
2011年,全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业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功能提升、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激励先进,发扬成绩,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区县
一等奖(2个):江宁区、雨花台区
二等奖(3个):六合区、栖霞区、建邺区
三等奖(3个):白下区、高淳县、秦淮区
(二)开发区
先进单位(2个):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部门
一等奖(3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