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州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政办(2010)7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交警支队拟定的《关于在全州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关于在全州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意见
(2010年9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净化和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真正建立健全预防学校周边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涉及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9月5日-10月15日)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整治行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公安、教育、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维护校园周边正常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为保障和促进我州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顿,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牌,重点解决学校及周边道路存在的乱穿马路、乱停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校园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规范周边路面停车、行车和行人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学校及周边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从9月5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9月5日至9月10日)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摸排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安全问题,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重点打击(9月11日至10月10日)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交通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消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