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0〕54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南京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审核,已报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10年11月11日
南京市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同意中共南京市委调整部分机构的批复》(苏委〔2010〕62 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调整部分机构的决定》(宁委〔2010〕178 号),市委组织部增挂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工作和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贯彻落实党管人才牵头抓总的职责。
(二)强化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人才工程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研究提出有关人才工作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研究提出全市人才发展总体战略规划的建议,牵头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建设任务,组织研究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并督促落实;创新人才工作制度,统一集成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人才工作体系,形成和完善既提升合力又激发活力的人才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三)以用为本,牵头研究制定提高人才使用效能的措施和评价方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家、省各类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组织实施市紫金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强加快高层次、重点人才培养;协调引导和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牵头整合人才资源开发要素,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集聚。
(四)推动整合和完善全市人才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服务人才环境;组织宣传、表彰模范典型人才活动;协调开展人才工作对外交流合作。
(五)组织建立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