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宿松、广德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再次实现双下降。为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现就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后复工期间往往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高度重视节后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关键岗位打卡以及企业领导带班等制度,确保2012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扎实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的每个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凡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经施工、监理企业安全检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到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的,一律不准开工。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复工前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沟槽开挖防护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稳定性,施工用电以及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等。特别是施工现场内人货电梯、塔吊、高处作业吊篮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保养、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使用。

  四、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施工企业要加强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水平。施工劳务单位要负责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