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和2012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2〕7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为加强建筑业行业基础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11年度及2012年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做好月度网上快速调查(4.0系统)数据上报工作;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月(月后22日内)做好数据督报和审核,确保数据上报和数据质量。2011年新批的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名单,按属地管理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一并统一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企业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后再行网上申报数据。
二、继续做好2011年年报、2012年定期建筑业行业发展研究信息调查工作。建筑业行业发展信息调查具体做法和季度上报时间维持上年不变(季度报表时间为季后20日内);对2011年年报数据,各市必须在2012年3月16日前,完成属地企业数据库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2012年3月下旬,我厅将组织对数据库数据集中会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市建管部门认真填写《建筑劳务企业半年调查表》(见附件一)和《2011年度建筑业行业发展研究补充资料调查表》(见附件二),连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调查表(见附件三)于2012年2月10日前,一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四、各市建管部门要狠抓统计报表上报率,争取做到属地企业百分之百完成报表填报任务。建筑业企业要真实、全面、及时完成各项报表数据填报。凡涉及到建筑业企业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的相同指标数据必须一致;规定的印章、签字必须齐全、清晰、有效。严格逐级负责制度,对虚报、瞒报、不报和漏报情况,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五、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陈 燕 联系电话:0551-2873845
附件:1.《各市建筑劳务企业半年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