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长治久安。要完善、落实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和通报情况,加强信息共享,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3月5日前,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0日前,各地区将整治工作方案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4月15日、5月-10月每月的30号前分别报阶段工作情况分析;11月3日前报工作总结;重要信息及工作经验做法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765412)。
(五)严格做好督查考核。12月上旬,市安委会将在各地各部门进行自查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由消防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考核考评验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将考核情况一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三:
2012年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012年,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2012年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通过扎实开展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参建各方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水平,促进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总体目标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双降”(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11年双下降)工作目标。继续加强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继续加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程序监控。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确保完成2012年苏州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目标任务。稳步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创新安监工作,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督手段,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监督网。
三、组织领导
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的落实贯彻情况。重点是《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和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对各地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轨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等开展专项整治。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重点督查现场监管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
五、整治内容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认真总结苏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监管的经验,继续探索创新轨道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和监管模式,加强2号线建设施工、1号线配套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一般监管”和“重点监管”、“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在建立“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站、旁通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验收制度的基础上,对安全风险大的分部工程,实施重点监管。继续通过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轨道交通建设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形成多方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轨道工程建设安全、快速、有序推进。
(二)预防坍塌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现场实施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预防高处坠落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确定施工现场监控重点,运用安全生产科技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