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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苏州市道路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六)认真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围绕全面排查、科学论证、标本兼治的要求,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常态化的公路交通安全评估机制,定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从道路、配套设施、周边环境和管理等方面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提请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提出具体的治理意见。对重大隐患或者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路段,要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对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公安机关要增加警力投入,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和管理控制。要督促指导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养护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七)努力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对所有通行客运班车的县道、乡道及村村通道路、桥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逐一建档,提出整改建议和治理时限。对道路宽度不足4.5米,以及危桥险段,或者与干线公路搭接段缺少标志标线、减速设施,不能保障公交客车安全通行的,必须整改到位后方准通车。公安机关各农村交巡警中队要在管辖区域内划定警务责任区,把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作为交巡警勤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一名执勤民警在自己的警务责任区内,都要及时发现和处置“显见性”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公路安保工程”继续向农村公路延伸,做好农村公交线路的规划和公交站点的设置工作,尽可能满足农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出行需求。
  (八)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健全市、市(区)二级交通安全状况分析研判机制,认真查找事故预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交通安全状况,明确加强执法管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时组织区域性、阶段性集中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三超一疲劳”、“迅雷3号”(查禁酒后驾驶)、“净尾行动”(打击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农村地区非客运车辆载客、无牌无证,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市、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三挂钩”制度落实(即将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人记录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与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挂钩,与个人及所在单位的经济利益、政治待遇和社会诚信挂钩),完善法律制约与舆论引导、道德约束、行政干预、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全社会齐抓共管、自律与他律互为补充的预防机制,引导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
  (九)提升路面执法管控效能。公安机关要依托省、市际治安卡口、城市出入口查报站和公路中队,坚持“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整体联动”的原则,切实筑牢路面防控的“三道防线”。在基本完成基础建设目标任务后,进一步加密设置电子监控、智能抓拍设施,在重要区域布设高空监控设备,形成低空、中空、高空点、线、面全覆盖的立体监控网络,加强对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轨迹的全方位监控、取证。在设置固定监控的基础上,增配一批3G移动监控,试用推广多功能移动执法车,提高动态管控能力。全面实现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和主要县道的监控覆盖,充分发挥其在查处重点违法、管理重点车辆、防控重点路段等方面的作用,强化针对性执法管理,提高路面执法管控威慑力。要改革和完善勤务制度,调整充实警力部署和执法装备,推行警务区责任制,建立与先进管理手段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勤务模式,完善围绕交通事故特点规律科学安排勤务部署,根据不同天气、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合理安排警力、勤务方式的效能警务机制。要积极探索在部分干线高速公路合理布建交通安全检查分流点,引导长途行驶公路客车和重型货车接受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市(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化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在基层组织配齐交通安全宣传员,协调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交通秩序承包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文明交通实践基地等公益性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驾驶人体验中心。要完善交通义工协勤制度,组织每名驾校学员在科目三考试前开展一次不少于2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让群众、新驾驶人在真实感强、震撼力大的体验、互动活动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要扎实推进网上学校、手机短信、微博、QQ等新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安全常识。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着力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培养合格的汽车驾驶人。
  (十一)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要协调交通运输、气象、卫生等部门和道路经营单位,完善重大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救援和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急救信息库,统筹救援力量和救援设备调配使用,组织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交通应急处置效能。要进一步完善交警巡逻车GPS指挥调度系统,建设移动视频传输和通讯系统,提高应急指挥调度水平。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经营单位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气象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恶劣天气条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道路应急维护和抢修的装备、物资保障,提高公路抢通保通能力。要不断规范和改进交通应急状态下的信息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上下畅通,建立应对突发交通事件的舆情导控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赢得主动。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要整合资源,完善联动指挥、联动检查、联动执法、联动应急登“四个联动机制”,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做好分流、管控、清障、除雪等各项任务,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十二)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监察、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查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对车辆单位负责人或车主指使、强令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查处。要落实重大交通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舆论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联席会议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核心,对照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交通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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