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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4. 构建标准化建设交流平台。2012年,力争全市二级标准化化工企业达到30家。各市(区)分别选择2家左右化工企业,争创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为主体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流平台,学习、借鉴国内外化工企业在安全培训、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方法,努力提高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持续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5.严格实行高危行业准入政策。严禁化工园区外设立危化品生产企业,继续严格执行“开一关一”政策,淘汰落后。新设立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项目投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限额标准以上,并进入化工专门区域;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不再批准设立液氯、光气和氰化物类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托辖区内现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能力和布局,研究制定危化品经营企业总量控制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6.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2011年隐患排查情况,选择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市、县级市(区)二级挂牌督办名单,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有效消除安全风险。全市化工企业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行HAZOP等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隐患,提高管理水平。
  7.强化“二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6月底前,围绕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结合有关安全监控自动化改造的要求,完成核查属地相关企业及其生产装置、储存单元数,以及自动化改造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上述企业工作台帐。11月底前,全部完成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联锁改造任务。
  8.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季度,开展城市危化品企业现状调查,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安全生产要求,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企业,确定关停企业名单,明确关停时限。二季度,联合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和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储罐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的排查和监督检查,掌握分布、类型、数量等基本情况,确保装备在自动化改造完成后完好运行。
  三、稳步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9.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梳理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授权基层安监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内外部流程图,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提高项目评审和集体审查的计划性,定期分析行政许可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行政许可工作规范、高效、优质。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网上受理、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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