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现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目标。结合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建筑施工、住宅电梯等六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危及安全生产、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重要时期全市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四)完成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治任务。坚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时完成省政府和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任务。
三、主要工作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等文件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以及省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把文件读本印发到各大中型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二是继续组建宣讲团,举办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学习辅导班,把文件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贯、落实到基层企业单位。三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开展文件宣贯情况专项工作指导与检查。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府等文件情况的专项检查。
2.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一是在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成上级规定的达标工作进度要求。二是选择一批危化品生产、冶金等重点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工作,使安全标准分解落实到企业生产各个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三是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相关工作挂钩奖惩机制,将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评价、安全行政许可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TRIM体系建设。一是以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安全投入和现场安全管理四大要素为核心,严格监管,热情服务,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TRIM监管体系建设活动。二是确保完成“三个一批”,即:市、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一对一”地辅导一批企业(不少于200家),帮助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诊断和跟踪辅导,着力提高一批企业(不少于100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培育和创建一批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不少于30家),充分发挥其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各级安监部门通过开展体系建设,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扩展示范企业的辐射作用,推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