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十一)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做好国家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组织开展关怀关爱流动人口服务宣传活动情况。
七、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十二)各地认真落实法定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做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的落实工作,开展县属以下集体企业及其它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试点情况。
(十三)各地扩大“惠民计划”试点,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大力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情况。
(十四)各地做好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衔接工作,落实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有关措施情况。
八、坚持依法行政
(十五)各地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合格县(市、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开展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的中期评估工作情况。
(十六)各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标准,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活动情况。
九、加强调研督办
(十七)各地加强对难点工作、重点地区的督查,促进平衡发展情况。
(十八)各地深入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做好人口数据的分析研究,办好国家信息采集机制试点情况。
十、加强人财保障
(十九)各地组织实施人口计生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做好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情况.
(二十)各地积极做好扶贫开发、援疆援藏工作,支持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宜昌、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情况。
十一、其它信息
(二十一)各市、州、县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人口计生委(局)领导的有关重要活动和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包括国家、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在本地区活动的情况;相关部门的工作动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