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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修改)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修改)的批复
(渝府〔2012〕5号)


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1年修改的请示》(涪陵府文〔201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1年修改》(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涪陵区是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峡库区工业重镇和乌江流域物资集散中心,是一小时经济圈辐射带动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的重要枢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城乡产业分工协作,统筹做好涪陵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大力促进涪陵区城镇化进程,引导乡镇与新农村建设,逐步建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先导作用,引导城乡生产力要素合理配置,按照“依托轴线,强化中心城区地位,以中心镇带动组团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形成“一个全区中心,两条发展轴”的城镇空间结构。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城二区五组团”的总体规划布局。“一城”指功能完备、职能互补的涪陵中心城区;“二区”指以江南组团为核心的东部老城区和以李渡组团为核心的西部新城区;“五组团”指组成老城区的江南、江东、江北三个组团和组成新城区的李渡、龙桥两个组团。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优化和完善区域城镇和乡村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区城镇人口128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80%。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根据城乡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使用城乡建设用地。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城镇地下空间资源。

  五、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铁路、公路和水运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充分重视城乡防灾工作,建立包括防洪、抗旱、抗震、人防等在内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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