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济政办发〔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通信权利,推动邮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邮政普遍服务的重要意义
邮政事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普遍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公民通信权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的具体措施。近年来,我市围绕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邮政设施建设滞后、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邮政普遍服务水平距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动我市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
山东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国家保障、政府支持、行业监管、企业承担”的原则,加快全市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推进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生活用邮需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力争到2015年,农村边远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邮政设施基本完善,全市邮政局(所)设置达到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要求,农村边远地区基本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和行政村村邮站建设,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城区主要公共场所及其他方便群众的地方设置邮筒(箱)、邮政报刊亭,每个社区设置1处邮政便民服务站点,城镇居民楼实现每户1个信报箱。邮政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邮件全程时限、投递频次和深度达到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要求,城镇居民楼信报箱通邮率达到100%,插箱投递到户率达到100%,邮政普遍服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