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物流人才工程
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开展物流人才的培养。加强物流人才需求预测和调查,制定科学的培养目标和规划,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职业技能教育。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组织有关科研教育单位的专业力量,对企业物流、社会物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开展系统研究,编写精品教材,有针对性为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提高实际操作能力。鼓励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以及与国外物流教育与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发达国家的现代物流管理科学和管理理念,提升物流管理水平。重点支持开展高级物流管理人才、执行型与操作型专业人才、复合型专业物流人才的培训,以适应我市物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经贸局、外经贸局。
(十)物流统计工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发布的《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和广东省统计局于2009年11月制订的《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报表制度》中有关物流统计报表指标,进一步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物流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强化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物流统计理论与方法研究,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交通运输局、信息产业局。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市落实“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开展对落实“示范市”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实施工作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外经贸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信息产业局、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商局、邮政局、佛山海关、佛山航道局、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佛山海事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收集工作进度情况和实施中遇到的政策及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把落实“示范市”工作纳入市、区相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定期跟踪,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