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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落实国家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落实国家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10]1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落实国家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佛山市落实国家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10年2月8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我市成为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市”),示范内容为城市统一配送和电子商务物流。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物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公布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发展规划纲要》,依托我市区位、交通、产业优势,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推进现代物流新型业态的发展,推动我市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以及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带动城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物流

  充分利用我市产业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进一步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推动电子商务的加快发展。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推动物流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培育适应电子商务市场需要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以及集销售、仓储、物流金融、物流信息、加工、配送、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和银行服务等“多位一体”的现代物流企业,逐步建立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一体化无缝对接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促进新型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加快发展城市统一配送

  鼓励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适应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促进流通的现代化,扩大居民消费。加快建设城市物流配送项目,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提高城市配送的专业化水平,解决城市快递、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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