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管齐下,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联合治安、刑警、巡警、派出所等部门,严厉查处外地摩托车违规行驶和涉牌涉证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一是落实勤务、强化管控,科学安排警力,采取固定岗勤、区域联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等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强化路面管控。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要全员上路,卡哨、岗点、班次、警力安排情况要提前1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动态整治与静态整治相结合。加强静态摩托车整治,使专项行动入村、入出租屋,切实加强对外地、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有盗抢嫌疑的静态摩托车的查处。三是统一行动与区域整治相结合。除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外,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要不定期对外地摩托车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各地要在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适时集中优势警力,组织专业队开展打击行动,适时组织跨区域协同行动。
(五)狠抓源头治理,提供便民服务。一是加强对摩托车报废回收企业、二手车市场、摩托车修理店的监管,会同工商、保险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和取缔一批不法商户,规范行业秩序。二是严把车辆审验关,对发现有盗抢嫌疑、车辆来历不明、凿改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扣留摩托车、控制相关人员。三是针对当前我市乡镇区域外地、无牌无证摩托车较多和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做好农村宣传劝导工作,按照《
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组织民警下乡服务,为农村群众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对工作中发现的外地、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治。
(六)深挖扩线,严厉打击制贩假牌假证和盗销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交警侦查部门要加大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举报的违规行驶的外地摩托车、假牌套牌、盗销摩托车线索和查扣的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摩托车,要采取公开取证和便衣侦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对专门从事凿改摩托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制造和销售假牌假证、为他人摩托车提供假牌套牌、盗销摩托车等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察,深挖扩线,坚决打掉一批制贩摩托车假牌假证犯罪团伙和窝点。二是交警部门要主动与刑侦部门联系,对查扣的违规行驶的外地摩托车和涉牌涉证摩托车进行严格核查,对确属被盗抢的车辆一律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对使用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行为人要做好取证工作,追查号牌和车辆来源,依法从严处理。
(七)结合辖区实际,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各地要对辖区违规行驶的外地摩托车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涉摩死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进行研究,在开展好集中整治外地摩托车违规行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其它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一是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敏感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主要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要及时做好广大民警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层层落实工作措施。三是要迅速部署,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明确责任,做到领导、人员、措施到位,工作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年底将对各单位整治成效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得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交警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警种的沟通联系,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及时通报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串并案侦查、深挖团伙犯罪和精确打击工作,打造多部门多警种共同打击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每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都要争取交通部门联合开展。
(三)把握政策,文明执勤,规范执法。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坚持执法程序,做到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严禁乱查、乱扣、滥罚和工作简单粗暴,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因执法不当引发其他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