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适时结合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以案说法,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工作。
3.加强对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投资意识。
4.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并总结、推广、交流工作经验。
5.抓好从事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1)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2)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和《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深入剖析非法集资的危害、特征、形式和识辨技巧。
(3)整合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水平。
2.宣传教育方式。
(1)在市内主流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开辟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栏和主题,加强对非法集资处置的舆论引导。由河池银监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联合负责,市财政局协助。
具体实施方案由河池银监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2)制作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报栏,深入街道、社区和村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将宣传小册子发放到银行业、证券业营业网点。由河池银监分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协助。
具体实施方案由河池银监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3.宣传管理。
(1)将处置非法集资舆论引导与加强公众金融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金融理财意识。由市委宣传部、河池银监分局负责。
(2)进一步落实《
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继续加强对全市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督和查处,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由市工商局、河池银监分局负责,建设规划委、农业局、林业局、法制办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