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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十一)旅游方面。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旅游运营企业游客运载工具安全情况;景区(点)、宾馆饭店的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安全情况;旅游接待宾馆消防安全情况。

  (十二)学校方面。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落实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维护情况;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十三)水库方面。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储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现象情况;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资储备情况;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大检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级政府组织全面检查、市各相关部门进行本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专项检查、市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大检查从即日开始至6月10日。市政府将在5月中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第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同步安排,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组织落实,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地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决不留“死角”,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狠抓隐患整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的,要列入年度整治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各单位要及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110916,电子邮箱:hechianj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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