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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欧孟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建秋  市质监局局长

  韦海忠  市经委主任

  成 员:吴 霞  市质监局副局长

  韩志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韦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田景兰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 萍  市农业局副局长

  姚思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莫 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联系电话:2116789;传真:2103909),办公室主任由廖建秋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在市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做好相应工作。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质量和安全年”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质量和安全年”实施方案,报市“质量和安全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建立市、县(市、区)“质量和安全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和安全年”工作情况汇报,检查活动实施进度,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

  4.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和安全年”工作。

  市质监局要认真履行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为市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及时推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引向深入。同时,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产品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市经委要抓好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开展质量意识和质量知识教育,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抓好企业技术改进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整体素质;加强引资和引进技术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抓好出口产品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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