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38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
河池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的重要指示,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为主攻方向,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三个”(政府重视质量、企业紧抓质量、群众满意质量)质量意识得到较大提高;
--整体质量状况得到根本好转,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大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重点产品(含食品)实物监督抽查合格率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优势产业(有色金属、化工、食品、建材)的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达到85%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2008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通过ISO22000或HACCP认证;
--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或3C目录的产品获证率达到100%;
--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88人以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