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40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2009年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2009年,是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之年,又是第二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验收及第三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启动之年,做好2009年扶贫开发工作,对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2009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国家新的扶贫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第三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259 个贫困村为主攻区域,以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为工作重点,积极创新完善扶贫开发机制,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推动贫困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3.5万人以上。
(二)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903个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总体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贫困村(包括异地安置村屯)新建、扩建、改建村(屯)道路600公里以上;解决 3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贫困村新建沼气池3545座;扶持农村700户特困农户实施茅草房改造。
(四)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林果、经济作物5 万亩以上;开展以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为主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万人次以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