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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47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区直中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组成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应急委的组成

  主   任:谢志刚  市长

  常务副主任:陈 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黎 丽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战明国  副市长

  罗建文  副市长

  方 芳  副市长

  补祥斌  副市长

  潘育伟  副市长

  潘小明  河池军分区参谋长

  梁大生  武警河池市支队支队长

  陆 克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为市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外事办、国资委、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林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旅游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侨办、法制办、金融办、宗教局、物价局、供销社、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移民局,河池日报社、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河池银监分局、气象局、地震局,广西电信河池分公司、广西移动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河池分公司,广西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河池海事局,河池市红十字会、团市委,河池供电局等市直、驻河池区直中直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办和河池军分区、武警河池市支队的相关负责人。

  二、市应急委办公室的组成

  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陆克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相关业务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应急办专职副主任担任。

  三、常设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市应急委常设的18 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别领导。其中,陈刚常务副市长担任市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黎丽副市长担任市涉外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民族纠纷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战明国副市长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罗建文副市长担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方芳副市长担任市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补祥斌副市长担任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市反恐怖反劫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育伟副市长担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指挥长和市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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