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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督促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等,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广大农村散装白酒流通管理,防止假酒中毒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六)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发工作,进一步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强化食品原辅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进货可溯源制度。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七)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家畜屠宰加工场(点),取缔非法设立、无证照家畜屠宰场(点)。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八)保健食品。严格保健食品监管,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四、整顿步骤

  这次整顿工作历时两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2009年的整顿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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