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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合理引导,积极帮扶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各区及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帮扶我市“摩的”司机,通过劳动部门就业技能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等途径,提供尽量多的工作岗位,交通部门在招录公交车、出租车从业司机时,优先录用 “摩的”司机转业人员,帮助“摩的”司机转型就业。

  (五)制定预案,积极维稳

  各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制定在治理行动中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执法中,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以及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在摩托车整治行动中,对违法、违规人员及车辆进行处罚时,

  必须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处罚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防止出现执法的随意性和公路“三乱”行为。

  附件:
  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工作任务

时间

市交通运输局

合理组织调配执法力量,安排若干次市区联动的执法行动

整治期间

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月上旬

组织并安排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力量参与全市整治行动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不定期开展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动

每周不少于一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安排警力参与市区联动的执法行动和市交通运输局不定期开展的行动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对执法过程中涉及异地摩托车、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安排警力参与市区联动的执法行动和市交通运输局不定期开展的行动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制订控制执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及时处置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滋事、暴力抗法等事件,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实施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依法进行打击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各区区政府

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组织辖区内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7月中旬至12月上旬

配合并参与市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

整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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