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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曹建民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福生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工作及事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

  各区及市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道路运输法规规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治阶段(7月中旬-12月上旬)

  采取日常执法和联合行动相结合的形式,合理组织和调配执法力量,加大对重要路段和重点部位(车站等人流聚集地)的巡查力度,及时、全面地掌握违法车辆及站场信息,集中力量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实施期间,以禅桂新区为重点,安排若干次市区联合执法行动。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各区要及时对辖区内查处的违法经营案件进行统计汇总,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市摩托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涉及面广,各区及市相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让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摩托车非法营运,使其失去生存环境。同时,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一是各区要组建由交通、公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二是各区及市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全市人民认识到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社会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要注意做好各类情况信息上报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将信息及时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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