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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0]4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六日

  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目前,在我市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约有2.5万辆,其中外地车约占40%,本地车约占60%。外地和本地从事人员(摩的司机)所占比例分别为78%和22%。2009年,全市共查处非法营运摩托车8333 辆,2010年1至5月共查处非法营运摩托车2688辆,其中禅桂片区约占79.33%。为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政府牵头、属地实施、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务求实效”为原则,突出重点,加大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力度,营造“平安亚运、和谐佛山”的社会和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努力实现3个目标:一是禅桂新及其他中心城区的重要路段及车站等城市“窗口”基本无摩托车非法营运;二是通过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公共交通发展;三是通过查处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安全和治

  安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城市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成立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组 长:骆健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单肖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罗肇汉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 涛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谢云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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