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审批;
24.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税收优惠审批;
25.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减免税审批;
26.个人住房转让减免税审批;
27.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
28.房产税减免税审批;
29.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
30.申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审批;
31.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
三十二、市国家税务局(25项)
1.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
2.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的核准;
3.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
4.对纳税人申请代开税务机关统一发票的审批;
5.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销毁的审批;
6.印制发票企业生产发票的次品、废品销毁的审批;
7.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下达的审批;
8.申请使用发票监制章的审批;
9.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
10.纳税人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核准;
11.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12.纳税人定期定额缴纳税款和变更纳税定额的审批;
13.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审批;
14.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15.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16.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
17.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核准;
18.注册开业一年以上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审批;
19.办理退税免予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审批;
20.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批;
21.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及退税审批;
2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免征审核;
23.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审批;
24.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
25.金融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三十三、市环境保护局(12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开发伴生放射性矿及伴有电磁幅射的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满5年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开发伴生放射性矿及伴有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
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4.转移危险废物的审批;
5.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
6.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审批;
7.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
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审批;
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
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11.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环境保护备案;
12.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
三十四、市广播电视局(8项)
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及其变更审批;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许可;
3.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同意;
4.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建设工程的同意;
5.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6.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
7.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备案;
8.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三十五、市体育局(9项)
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2.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3.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4.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5.二级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
6.地方性体育竞赛举办、变更、撤销审批;
7.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
8.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可行性报告确认;
9.举办一次性体育经营活动备案。
三十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4项)
1.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非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登记;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6.合伙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