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符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验收;
5.政府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
6.《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7.建设工程预缴和核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确认;
8.按规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因客观情况不用或少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的批准。
三、市教育局(2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四、市科技局(2项)
1.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2.技术合同认定。
五、市公安局(36项)
1.外国人来华签证;
2.外国人居留许可;
3.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
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签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发;
6.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签发;
8.大陆居民前往、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签注;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变更重要事项审核;
10.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11.民用枪支证件核发;
1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13.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4.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核发;
15.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16.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17.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核发;
18.区内枪支(弹药)携运证、运输许可证核发;
19.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20.户口迁移审批;
2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22.内部保安组织设立、变更审批;
23.犬类准养证核发;
24.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25.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26.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审批;
27.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28.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
29.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有关情况备案;
30.承担技术防范二、三级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备案;
31.技术防范二、三级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和工程验收;
3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33.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
34.保安押运公司跨市经营备案;
35.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
36.居住证核发。
六、市消防支队(7项)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5.对在车间或仓库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物继续使用应当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审批;
6.对火灾隐患单位申请延期整改火灾隐患的审批;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
七、市交警支队(12项)
1.机动车跨市载运化学物品及危险物品通行许可;
2.机动车注册登记;
3.机动车驾驶许可;
4.警报器、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
5.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通行许可;
6.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7.外国人入境临时驾驶许可;
8.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9.机动车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10.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行驶时间、路线、速度指定;
11.进口汽车证明、发票样本及真伪识别标志备案;
12.学校接送学生机动车备案。
八、市民政局(14项)
1.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审批;
4.建设殡葬设施及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审批;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性质确定;
6.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自谋职业审批;
7.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8.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9.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10.婚姻登记;
11.收养登记;
1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核发;
13.福利企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