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做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
(三)加强载体建设和完善公开制度。重点抓好“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馆”(政府档案馆和图书馆)、“一线”(政务服务热线)、“一信”(短信)、“一日”(政务公开日)的载体建设。继续发挥政府公报、政府热线和新闻媒体、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的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考核激励等政务公开制度。
(四)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通知》,在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抓好办事公开工作。
(五)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大中央出台的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等重大举措的公开力度;加大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加大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
六、加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
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方位加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配足配好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给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配足配强配好管理人员,确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二)做好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选派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07〕94号)的规定,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有计划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优秀干部和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并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本级本部门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行政效能监察、政务信息化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服务水平。
(四)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和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窗口人员优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