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企业进一步优化生产环境。企业要结合生产特点和保护职工健康的需要,配置和完善通风、降温、防尘、防毒、降噪等设施,改善生产环境,增建、扩建生产车间,要合理布局,符合人性化的要求,各项职业卫生和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置,同时开工,同时投放使用。同时要注意改进企业的生产流程,减少重复的机械操作,缓解职工生理和心理压力。
(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
1、完善职工诉求表达机制。畅通职工诉求反映渠道,进一步健全12333、12351等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电子信息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为职工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2、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强化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功能,充分发挥三方部门各自职能,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劳动关系的新特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通过市、区、镇(街)三联单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平台,在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的基础上,启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以行业、工业园区、村镇(社区)等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为整体,大力开展构建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摸索路子,逐步扩大构建活动覆盖区域,努力将我市构建成为全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3、完善工资支付宏观调控管理机制。及时检查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工时制度规定。建立规范化的信息采集制度、科学化的工资指导价位制订方法、现代化的信息发布手段和信息反馈渠道,科学制定、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和劳动者决定工资提供参考。
4、健全劳动监察和仲裁机制。大力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强化劳动监察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快速发现群体性事件。加快推进劳动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加强调解工作力度,简化办案程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处理劳动争议。加强基层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努力推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办案能力、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效处置劳资矛盾的整体能力。
5、健全处置机制。突破原有惯性处理模式,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劳动关系工作处置预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提高对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突出问题的处置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事件,要主动迅速介入,全力疏导矛盾,通过三方机构协商调解、开设绿色服务通道等办法,快速、合法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同时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及时沟通,引导媒体进行正面的报道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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