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10]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构建和谐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既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又要面对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既要面对日益显现的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又要面对新生代劳动者的多元化诉求。新生代劳动者更加注重自身权利,更加注重实现体面劳动和有尊严地生活。因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既是满足劳动者诉求的客观要求,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既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这一主题,以构建“和谐佛山”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督促和引导企业完善现代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全方位推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
总体目标: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快构建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努力实现我市职工“政治有地位、权益有保障、精神有关怀、生活有配套、困难有扶助、发展有机会”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开展用工环境及厂纪厂规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非公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用工环境、职业病防治、完善党团组织以及组建企业工会组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彻底清理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坚决纠正企业在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执行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综合运用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引导企业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党、团、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