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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各县(市、区)、各有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和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的主要方式及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分级、分行业和领域负责的办法,以组织企业自检自查为主,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业和领域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检查和重点抽查,市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从9月1至9月30日)。各级各部门组织、指导本地、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抓紧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二)县(市、区)和行业领域检查(从9月11至9月3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行业和领域管理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和督查组不间断地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县(市、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市政府督查。市政府将在9月中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一)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对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各县(市、区)和各行业(领域)要专门组织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特别是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检查,深入查找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立即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工作本身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没有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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