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
(一)公务卡的性质
公务卡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贷记卡)。推行公务卡制度的直接作用就是将传统现金支付结算改为用公务卡支付结算。
(二)公务卡的办理
1.公务卡的办理方式。公务卡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银行申请办理。公务卡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属于个人卡。
2.公务卡的卡种选择。公务卡必须是具有信用支付功能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3.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具体信用额度由各市直预算单位结合实际在此范围内与发卡银行协商确定。
4.公务卡的功能设定。公务卡既可用于公务消费支出,也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不能查询公务卡中的私人消费信息。
(三)公务卡的使用
1.使用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支票结算的有关支出是否改为公务卡结算,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务卡刷卡消费必须同时取得公务卡刷卡凭证和消费发票。
3.公务卡的提现。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过单位财务部门的同意。未经批准提取现金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四)公务卡的财务报销
1.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发票等报销凭证及公务卡刷卡凭证,按照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2.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刷卡消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
3.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
4.预算单位报销还款业务必须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由预算单位统一办妥还款手续,避免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