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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6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机、特种设备、有色冶金、建材、水利、电力、城市公共交通、供电等行业(领域)重要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门店等基本单元安全生产管理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门店等基本单元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桂安委〔2009〕55号)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加强企业车间、班组、门店等基本单元安全基础管理活动,并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抽查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所管辖、所主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主任、班组长、门店长,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明确他们的责任,做到不漏一厂,不漏一人,督促他们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保证自己管理的车间、班组、门店不发生事故。国资委负责所辖企业,安监局负责危化品和烟爆企业,经委负责煤炭企业,交通局负责运输企业,建规委负责建筑企业,旅游局负责旅游企业,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企业,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勘察和开发企业,林业局负责林业企业,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分别按照职能,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开好本部门、本单位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单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中旬完成此项活动,并于9月20日前将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责任。各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无证非法开采、私采滥挖、超层越界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经贸、安监部门要分别加强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强化对火工用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转供、非法购买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供电部门要抓好电力供应管理,对决定关闭的企业要停止电力供应,对停产整顿的企业要限量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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