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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267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9月10日全国、全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7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应对我市下一阶段学校和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秋冬季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应对当前疫情新形势

  根据传染病流行的自然规律以及全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播态势,我市发生甲型H1N1流感大规模暴发流行的风险持续增加。秋冬季是季节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高发季节,近期全市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各类大型活动集中,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复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已成为建国60周年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保稳发展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按照“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突出重点,科学有效地做好下一阶段防控工作,努力实现“着力控制社区传播、严防出现重症病例、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的防控目标。

  二、规范有序,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流感监测网络,规范疫情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流感流行趋势,为科学制订流感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教育、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监测工作。

  (二)规范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和疫情报告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工作,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要增强医务人员疫情报告意识,对单位集聚性发病情况及时进行疫情分析和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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