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基层力量弱、经费缺、资源少等制约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以人口为基数,按比例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解决基层专管人员的待遇。要将基层应急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物资储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范围,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制订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和信息传递及时,保障基层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在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身安全,规范基层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和联系新闻媒体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应急知识,报道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典型人物和先进经验,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和公众了解、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要广泛开展应急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及减灾能力。
附:河池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建设标准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河池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建设标准
一、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建设标准(参考)
(一)组织机构。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10个以上程序、环节简明科学,通俗易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即预案要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哪些工作由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专项应急预案,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完备演练方案和影视资料。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