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增强预案意识,组织广大群众学习基层应急预案,掌握防灾避险、救灾救援的程序和方法;认真执行基层应急预案,把组织责任、隐患监控、信息报告、转移避险、处置救援等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具体环节。要根据情况变化和预案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积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并通过组织演练、宣传活动等方式让群众掌握和理解,发挥好基层应急预案的作用。
(二)严密监控隐患,及时传递信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作为风险隐患监控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建立基层风险隐患监控机制,明确隐患监控的人员组织、任务责任和具体措施,利用群众最接近风险隐患、最熟悉周边环境的便利条件,组织发动群众严密监测、监控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的不利变化和新增的不利因素,做到监控制度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发布工作是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根本任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按照基层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基层组织和单位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每家每户和每个群众。要建立基层应急信息传递机制,完善乡镇(街道)24 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村(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和各基层单位的值班工作。要建立健全基层信息报告和预警发布工作网络,在基层建立广泛的信息员队伍,通过培训提高其收集、评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能力,明确发布的责任、措施和时限,综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三)强化先期处置,配合政府工作。基层是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现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应急队伍,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采取必要措施,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化解、消除事件苗头,控制事态扩大,防止次生、衍生灾害。
当上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入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将工作重点转为主动配合政府抢险救援,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导、服务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组织群众积极自救互救并服从现场处置的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还要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安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清理等善后工作,以及保险理赔、情况调查、损失评估和重建规划制订等恢复重建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正确面对困难和损失,树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互帮互助的救灾救助观念,增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帮助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安排好基本生活,努力使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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