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本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
2.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本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情况。
3.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本部门或本辖区内突发事件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4.其他需要公布的重要事项。
四、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其主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人民政府1-2名分管新闻的领导以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名领导担任。为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市人民政府可为新闻发言人配备1名联络员,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的新闻发布工作。为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本市有关的新闻发布会。
2.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
3.根据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突发事件事发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
(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其主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1-2名分管领导作为本县(市、区)新闻发言人。为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县(市、区)可为新闻发言人配备1名联络员,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辖区的新闻发布工作。为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本部门、本辖区有关新闻发布会。
2.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
3.根据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突发事件事发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