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社会保障。
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成5所农村初中的生活设施改造和建设任务。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2个县级医院、16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新建1个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20个村卫生室。加强基层文体活动阵地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2个县级文化馆和6个乡(镇)文化站的建设改造,新建30个村文化活动室,培植一批村文化中心户。完成29所乡(镇)敬老院新建任务。
推进扶贫开发。积极创新完善扶贫开发机制,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推动贫困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实施第三批259 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年内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3.5 万人以上。
加强农产品产销调控。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变化,加强产销调控,努力避免农产品价格下行。切实执行好国家水稻、玉米最低收购价,促进农民增收。健全完善粮食等储备制度,加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发挥吞吐调节作用。实施化肥等农资生产优惠政策,加强产销衔接调控。
加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特别是农业的贷款支持,确保我市2009年“三农”贷款总量明显高于上年。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
(五)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增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持保护力度。
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切实加强对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下乡”补贴、畜牧养殖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公益林建设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贫困生生活补贴、村级转移支付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力度,及时如数兑现到农民手中,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身上。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规范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坚持村务公开,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防止因农用物资价格过快上涨增加农民生产成本,抵消农民增收。大力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六)切实抓好秋冬季农业农村工作,充分挖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