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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春节期间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春节期间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7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10年春节期间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河池市2010年春节期间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18号)的要求,清查三聚氰胺奶制品,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春节期间暨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大检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0年2月1日-2月10日,清查三聚氰胺奶制品及督查春节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第二阶段:2010年2月25日至3月25日,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导检查。

  二、检查重点

  重点品种:奶及奶制品(特别是已公布的问题奶制品下架情况)、米、面、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蛋、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腌腊制品等节日畅销食品。

  重点区域:社区、学校、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家乐、承办 “年夜饭”的餐饮服务企业,生产、加工大米、面粉、植物油、酱油、醋、饮料、肉类、糕点、元宵、食品添加剂等食品企业,猪(羊、牛)定点屠宰场(厂)。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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