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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35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河池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2010年河池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全国《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办发字〔2010〕20号)和自治区《关于举办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知办发〔2010〕10号)精神,为抓好我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周活动时间、地点

  2010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一)开幕式时间: 4月20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金城江区街心广场。

  二、主办、承办和参加单位

  (一)主办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和参加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委、广西检疫局河池办事处、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法制办、市市政管理局、市气象局、中国电信河池分公司、中国移动河池分公司、河池日报社。

  三、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领导讲话并宣布宣传周活动开始;

  (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成果展示等(参加和承办单位负责);

  (三)出版知识产权宣传板报,摆设地点在金城江街心广场(由参加和承办单位负责);

  (四)报纸、电视媒体宣传(由市知识产权局、文化广播影视局、河池日报社负责);

  (五)LED宣传(由市市政局负责协调);

  (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音像和专项整治电子出版物、商标、图书、软件活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结束时,销毁盗版、侵权音像制品(由市知识产局牵头,市工商局、公安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广播影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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