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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联动格局。

  1.各县(市、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党政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协调和领导当地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实行部门间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和解决问题。

  2.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通过各级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真正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积极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规范对使用B超、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集中严查和打击“两非”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3.要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督查的重大事项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要建立重点县动态管理制度,将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25的县(市、区)纳入重点管理,加强督查指导,实行分级专门考核。对纳入重点管理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确保在重点管理期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取得实效。市人口计生委要重点指导,重点督查,经常对重点管理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分析帮助。对重点管理的县(市、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连续两年未达到年度责任目标的,要兑现“一票否决”制的有关规定。连续两年达到年度责任目标的县(市、区),不再纳入重点管理。

  (二)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观念,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定期刊播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艺表演等活动,制作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获得知识、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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