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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省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牵头落实)

  (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

  各市、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指导、送岗位”活动,组织各方面力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监督电话,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服务周期间,省人才中心将加大中国西安人才网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岗位信息、网络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提高服务诚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大力推动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的健康发展,加强信息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求职就业行为。

  (此项工作由省人才中心信息与技术保障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部分别落实)

  (七)做好服务周活动宣传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发布工作

  服务周期间,省上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统一公告活动内容;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和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宣传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流程指南,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各市、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发布广告、开办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和就业公共服务项目,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其顺利就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此项工作由厅宣传中心、省人才中心综合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部分别落实。)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服务周各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李田任组长,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史新喜任副组长,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市场处、省人才中心、就业服务局、省劳务交流中心(省职介中心)、厅宣传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王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示范区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周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市、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介结构共同参与,鼓励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全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市、示范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认真做好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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