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人才中心信息与技术保障部牵头落实)
(二)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服务周期间,省、市、示范区要积极搭建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带动所辖县(区)组织一场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或校园招聘会),参会单位不少于100家。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全省共组织现场招聘会12场,组织参会单位1200家,提供职位2万余个。11月12、13日,省上将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11年陕西省冬季大型人才交流会”,预计参会用人单位350家,提供招聘职位7000个,入场毕业生1万余人。各市、示范区要于11月15日前将招聘会与服务周活动安排情况上报省人才中心,省人才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告。
(此项工作由省人才中心毕业生部与陕西世纪智通人才服务公司具体落实)
(三)组织“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
服务周期间,各市、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每个市、示范区要组织10名以上HR经理进校园开展企业招聘、用人宣讲、模拟竞聘、简历评比、主题演讲等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积极组织就业指导专家,宣讲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介绍现代企业用人理念、诠释就业法律法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了解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就业能力;继续组织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活动,现场为毕业生解答就业创业问题,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自觉地把人生理想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此项工作由省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牵头落实)
(四)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各市、示范区要把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服务作为服务周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和完善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政策。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减少办理环节,尽快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为更多大学生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和创业培训服务。服务周期间,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举办大学生创业企业进驻孵化基地仪式,集中发放创业贷款,举办大学生创业座谈会。
(此项工作由省人才中心大学生创业工作部与省就业服务局具体落实)
(五)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
服务周期间,各市、示范区要积极组织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安排毕业生见习,争取在活动结束后,完成2011年就业见习任务。有条件的市、示范区要带动所辖县(区)共同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见面活动,全省共组织见习单位500家,提供见习岗位1万个,安排见习毕业生5000人。服务周期间,省人才中心将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预计组织见习单位150家,提供见习岗位3000个,入场毕业生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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