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春节临近,冰、雪、雾等恶劣天气频繁,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居安思危,充分认识加强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二、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联动合力
(一)公安部门
1. 针对高速公路、重点省道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各交警大队要设立测速点,并根据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合理组织安排设立测速点(组)勤务,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等装备,依法查处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 结合“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依法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查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属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的,对其驾驶人依法从重处罚。要落实有奖举报,积极物建信息员,收集违法线索,固定证据,查处违法行为。
3. 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要依照《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