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洛政文〔2011〕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李柳身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主任:吴中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田金钢 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
陈向平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杨 萍 副市长
史秉锐 副市长
王敬林 副市长
委 员:姜 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归宝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尤清立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乔文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守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丽萍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德荣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跃民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任常山 市科技局局长
徐 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晓辉 市民委主任
王社成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谷树森 市财政局局长
陈亚利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须才 市农业局局长
梁忆东 市畜牧局局长
曾丹梅 市商务局局长
张水利 市卫生局局长
史运升 市粮食局局长
张体健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丁亚平 洛阳海关关长
和剑光 市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