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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六)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定期研判火灾形势,针对火灾易发多发时节和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开展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不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全面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十七)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本着“排查一批、认定一批、挂牌一批、整改一批”的原则,持续不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采取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消防、隐患单位五级主要负责人分包负责,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逐级签订整改责任状,定期在新闻媒体公示整改进度,强力督促整改,全力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六、积极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八)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科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村官培训教育计划;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九)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LED(发光二极管)电子屏幕等,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动社会传媒力量,拓展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公交车体(站牌)、网站博客等新兴媒介,高频次、高密度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组织相关行业人员观看现场,以案说法。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二十)提高特殊群体火灾防范意识。实行外出务工人员消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消防夜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员工宿舍、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村庄、社区和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要重点对聋哑盲人、鳏寡孤独、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每年至少开展2次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殊群体自救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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