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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建立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乡镇(办事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管理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各类消防安全规章和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体系,从政策制度上保障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顺利实现。

  (二)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判火灾形势,解决疑难问题。要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意见》(洛政〔2011〕12号)文件精神,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量化工作目标,加强督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建立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适时研究消防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及亡人火灾事故依法实行过程追究、隐患追究、顶格追究。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扩展消防社会化责任,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能,构建权责明晰的消防工作格局。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的意见》(洛政办〔2011〕93号)文件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级住建、安监、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与公安消防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联合审批机制。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各级政府应及时修订、完善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乡消防专业规划,要建立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2012年底前,偃师、孟津、新安、伊川、宜阳、汝阳、洛宁、栾川、嵩县、涧西、西工、洛龙、吉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县(市、区)的17个产业聚集区和伊滨区要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并按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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