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三级覆盖城乡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50%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60%以上的街道(乡镇)、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除大力开展田径、游泳和球类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健身项目外,要广泛组织开展太极拳(剑)、健身气功、健身操(舞)及骑车、门球、跳绳、毽球、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又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各县(市、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社区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全部建立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5%的农村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城市每千人拥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村每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活动普遍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大众需求、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市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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