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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二、进一步明确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根据水土流失卫星遥感调查,我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2253.7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22465.80平方公里的10.01%,其中轻度流失6458.5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2.71%;中度流失3877.3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1.64%;强度流失1709.4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3.95%;极强度以上流失208.3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70%。全省有22个县(市)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也是我省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明确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完成治理面积6000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400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得到不同程度下降;综合治理2000个崩岗、30万亩坡耕地,开展400条生态安全清洁型小流域整治;水土流失区林草覆盖率增加1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区土壤侵蚀量减沙7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30%以上,治理区防洪减灾能力得到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二)强化治理措施。各地水土流失治理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实行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在江河上游,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坡地生态修复、造林种草、植被恢复、涵养水源,构建区域生态屏障;围绕水源和农田保护、山洪灾害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开展护岸护坡等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以坡地茶果园为重点,采取前埂后沟田面工程和截、排、蓄、灌等地表径流调控手段,开展综合整治,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认真编制我省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做好与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尽快组织各地认真编制22个重点县(市)治理方案,采取“一县(市)一方案(规划)”,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

  (三)加快工作进度。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平方公里;2011-2012年治理700个崩岗,2013-2015年治理1300个崩岗;2011-2012年治理小流域140条,2013-2015年治理260条。

  (四)加大资金投入。省政府计划在我省2012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预算经费306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3亿元,同时整合省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资金,全年累计投入约12亿元,加大对全省2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市)重点治理力度,连续扶持,形成长效机制,务求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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